根据《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》(武政规[2009]10号)和《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经办细则(试行)》(武人社发[2017]47号)等文件精神和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大学生医保个人垫付现金报销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门诊费用
(一)报销时间
每年毕业季(6月初)集中组织报销。
(二)报销地点
届时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。
(三)所需材料
1、转诊单(黄家湖医院二楼医教科开具)
2、发票(原件)
3、清单(盖章)
4、门诊病历及各种化验检查等资料
5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
二、住院费用
(一)受理时间
每周一、周三上午08:30—11:30,其他时间不予受理。
(二)受理地点
黄家湖医院二楼A215
(三)材料清单
需于治疗结束后90日内提交下列材料:
1.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记录单(见附件1-2)
2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3.本人银行卡复印件
4.情况说明(见附件3-4)
5.参保人员转院就医审批意见单(见附件5-6)
6.住院大学生医疗费用收据(原件)
7.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(注意不是每日清单)
8.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
9.出院小结复印件
10.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复印件(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人工器官的,需提交发票复印件)
11.手术记录、麻醉记录单复印件(全麻肯定有麻醉记录)
12.检验、病理、检查报告单等
13.休学、实习等证明材料
※ 7-12项材料均需加盖医院公章,并请严格按照顺序整理好,用长尾夹或回形针装订整齐,记住不要用订书机。所有材料上交后不会退回,如有需要自己先复印留存。
附件1: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记录单(空白)
附件2: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记录单(填写模板)
附件3:情况说明(空白)
附件4:情况说明(填写模板)
附件5:参保人员转院就医审批意见单(空白)
附件6:参保人员转院就医审批意见单(填写模板)